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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推动光电光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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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打造新时代中山现代产业集群“十大舰队”的工作部署,推动中山市光电光学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湾区光谷”,特此制定并印发《中山市推动光电光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加快打造新时代中山现代产业集群“十大舰队”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行动方案》提出了一个总体要求、三个重点发展领域、八个重点任务和三个保障措施。力争到2026年,光电光学产业规模与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湾区光谷”建设成效初显。
 
《行动方案》提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以集聚资源、鼓励创新、培育龙头、补齐短板,坚持引进和孵化并重,着力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建设一批产业载体,提升一批重大创新平台,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完善产业生态,推动我市光电光学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思路,以产业规模稳步扩大、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布局持续优化这三方面为发展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三个重点发展领域:
 
(一)光学感知。针对智能汽车、智能投影、AR/VR、运动摄像、智能可穿戴、智能家居、生物检测、半导体制造等新兴市场,以及核心传感器等高价值、关键产品,重点引进发展光学元器件及相关产业。
 
(二)新型显示。推动与数字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等产业深度融合,依托LED显示发展TFT-LED,重点引进OLED、Mini LED项目,提前布局Micro LED技术,规划新型显示生产基地,打造新型显示规模集群。
 
(三)激光装备。积极与深圳激光产业融合,发展3D打印设备、3D打印金属和非金属材料、激光投影(显示)等激光产业,重点突破工业激光设备用激光器,提升中山激光设备企业竞争力。加强激光在医疗、先进材料等领域的前沿技术研究与应用。
 
《行动方案》提出八个重点任务:
 
(一)实施高质量产业空间拓展工程。坚持高能级定位、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湾区光谷”,推动火炬开发区、坦洲镇、板芙镇等高质量建设光电光学主题产业园区;落实“一园区一专班”制度,因地制宜、因园施策,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亩均产值、提升能耗效率,打造若干个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集中度较高、具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省级特色产业园。加强与深圳超高清视频显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等产业集群对接,建设深圳链主企业产业链专业协作基地,打造对接深圳“20+8”产业的引领示范园区。结合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建设一批光电光学专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推动光电光学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市工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投资促进局、各相关镇街)
 
(二)实施产业链增量扩容工程。围绕光电光学产业重点环节,促进存量企业增资扩产;细化招商目标企业清单,紧盯国内“龙头”“链主”及重点领域关键配套企业,关注发展潜力大的科创型中小企业,建设光电光学产业链招商数据库,编制光电光学产业链招商图谱和路线图,开展以商引商、以链招商、靶向招商、精准招商。加快建立项目“招、投、落、扶”一体机制,整合光成像元器件和光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的产业链,推进激光电视等高端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重大产业项目全程无偿导办代办服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强化“标准地”供应,推进项目“拿地即动工”,有力保障项目快速建设落地。(市工信局、投资促进局、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政数局)
 
(三)实施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加强市场主体作用,在产业空间、工业投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金融服务、土地和人才保障等领域依规予以重点支持,打造一批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光电光学企业。积极推荐光电光学项目申报国家和省首台(套)项目奖补。推动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创新载体,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实行领导挂点服务制度,以“马上办”“行走办”方式,用心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的困难。(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局、政数局、税务局)
 
(四)实施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把光电光学领域技术创新项目列入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方向,紧扣光电光学产业需求体系化布局研发项目。瞄准系统集成、硬核技术、关键材料、精密工艺等重点领域,统筹引进布局光电光学科研机构、关键技术装备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组织骨干企业、优势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加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支持有条件的光电光学龙头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协同攻关行业关键技术,带动产业链整体提升。支持开展激光在医疗、先进材料等领域的前沿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争创省级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提升光电光学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原始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局、火炬开发区)
 
(五)实施质量品牌培育工程。加强精密光学器件、激光加工等制造工艺研究和应用,提升产品质量设计能力。鼓励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等主导或参与光电光学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等的制定与修订工作,抢占行业话语权。鼓励企业建立开放共享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山光电产业协会等组织建设。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支持举办中国(中山)激光应用技术展览会、中国(中山)光电装备博览会等各类交流活动,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关键零部件、高性能激光器和高端智能装备等知名品牌,提升中山光电光学产业影响力。(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
 
(六)实施知识产权提升工程。大力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等围绕光电光学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重大装备等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光电光学重点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建立细分领域专利数据库。开展光电光学产业关键技术领域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完善专利、商标、软件保护机制,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
 
(七)实施招才引才育才工程。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在人才支持政策中将光电光学产业列入重点支持方向。面向海内外加快靶向引进光电光学领域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对创新科研团队、科技领域特聘人才分层给予资金补贴。支持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等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和实践活动,推动光电光学专业毕业生留在中山工作发展。创新职称评价机制,支持光电光学产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家参加职称评价。支持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等培养壮大光电光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对接产业链、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按照《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要求落实人才子女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待。(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人社局、教体局)
 
(八)实施财政金融支持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配套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为推进光电光学产业发展提供多元化资金保障。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激励机制,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光电光学产业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支持。以投促引,促进光电光学重大项目落地,支持市属国企、镇街属国企参与龙头企业定增和股权投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产品与服务。推动光电光学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和开展并购重组,加快发展补投贷保等多业态联动步伐。(市工信局、金融局、国资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
 
《行动方案》提出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跟踪机制三个保障措施。依托中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光电光学发展的各项工作,优化布局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创新要素,集中力量解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大重大专项、重大平台、产业园区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和高校院所积极参与;对于科技含量高、对产业链具有重大带动作用或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特别重大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多部门联合予以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光电光学产业创新发展。各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光电光学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市科技局牵头,建立健全行动计划工作目标、 重点发展领域、重点任务的动态跟踪服务体系,针对产业技术、工艺装备、核心材料、关键零部件、专业人才、标准/知识产权体系和创新平台等方面短板与需求,推进建设一批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创新平台、重点工程,充分发挥行动计划的激励、支持作用。
 
(来源: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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